,江西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合理调整销售电价结构:自2017年7月1日起,大工业用电各电压等级电度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63分钱(不包括大工业用电优待电价类别,下同)。 适当提高燃煤发电上网电价:自2017年7月1日起,江西省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钱(含税,下同),提高后为0.4143元/千瓦时(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不包括超低排放电价,下同)。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