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销售电价将平均降低约0.06元/千瓦时。日前,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10条措施中第4条为推进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广东省发改委表示,预计可减轻全社会用电成本约280亿元。
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降0.0233元
广东省发改委介绍,此次《措施》首先要释放输配电价红利降低销售电价。从2017年1月1日起,广东省全面实施输配电价改革,并将改革空间用于降低销售电价,全省除深圳市外的大工业电度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233元,广东电网公司对深圳供电局的售电关口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233元,深圳市的销售电价调整方案另行公布。预计年可减轻用户电费负担约92亿元。
从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从2017年7月1日起,广东省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每千瓦时降低0.0018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征收标准每千瓦时降低0.0021元。合计年降价金额为87亿元。
查处变相提高电价等行为
省发改委介绍,还要取消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还贷电价,对电网企业向用户收取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和临时接电费用标准在现有基础上降低30%,降低广东省天然气发电的上网电价0.03元/千瓦时,出台广东省蓄冷电价政策,大幅降低蓄冷用户谷期电价。合计年减价金额为16亿元。此外,预计通过年度协商交易、月度竞价等方式,每年可降低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电企业的用电价格约80亿元。
省发改委表示,将纠正和查处电力价格执行中对用电企业变相提高用电价格,变相收取费用,转嫁不应由企业承担的成本等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所有措施,平均降低我省销售电价约0.06元/千瓦时。预计可减轻全社会用电成本约28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