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第二期陕西省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的通知》,交易时间安排:2017年11月10日08:00- 12:00,发电企业登陆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直接交易电量、电价等的申报,2017年11月10日12:00-17:00,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登陆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直接交易电量、电价等的确认。
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第二期陕西省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的通知
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和发电企业:
为积极探索我省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发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作用,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陕发改运行〔2014〕1174号)的精神,并根据《关于公布陕西省2017年下半年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结果的通知》(陕发改运行函[2017]1312号)和《关于公布陕西省2017年下半年第二次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结果的通知》(陕发改运行函[2017]1390号)的要求,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开始组织开展2017年下半年第二期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场主体
1.购电方:已经在《关于公布陕西省2017年下半年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结果的通知》(陕发改运行函[2017]1312号)中公示的代理大用户的售电公司和《关于公布陕西省2017年下半年第二次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结果的通知》(陕发改运行函[2017]1390号)中公示的以大用户身份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和代理大用户的售电公司以及代理中小用户的售电公司。(详见附件3、4、5、6、7);
2.售电方:省发改委公示的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详见附件8);
3.输电方: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地方电力(集团)公司。
二、交易时间安排
1. 2017年11月10日08:00- 12:00,发电企业登陆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直接交易电量、电价等的申报。
2.2017年11月10日12:00-17:00,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登陆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网上直接交易电量、电价等的确认。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关于公布陕西省2017年下半年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结果的通知》(陕发改运行函[2017] 1312号)和《关于公布陕西省2017年下半年第二次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结果的通知》(陕发改运行函[2017]1390号)的要求,2017年下半年第二批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按照非有色行业大用户、有色行业大用户和售电公司三大类分别组织,网上申报及确认分为三个批次(参与主体名单详见附件3、4、5、6、7),申报及确认时间相同。
2.各市场主体按规定时间,登陆陕西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进行购售电主体的直接交易电量、电价的申报及确认,登陆网址为:http://pmos.sn.sgcc.com.cn。
3.各市场主体签订入市承诺书后,即认可在直接交易的全过程中,统一履行直接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中的公共条款,同时认可通过陕西电力交易平台开展的直接交易以及出清的直接交易结果,并由交易结果所生成的电子合同中的购电方及售电方的买卖关系,严格执行电子合同中的交易电量、电价。售电公司需与其代理的用户签订最终版的《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合同》(见附件9) , 交易各方不再签订纸质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和输配电合同,交易结果由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发布,相关方可按需自行从交易平台下载打印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合同。
四、联系方式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李 欣 029-81002349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吴 蓓 029-81002911
魏海波 029-81002912
附件1:关于公布陕西省2017年下半年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结果的通知(陕发改运行函[2017]1312号)
附件2:关于公布陕西省2017年下半年第二次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结果的通知(陕发改运行函[2017]1390号)
附件3: 2017年下半年非有色行业与售电公司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成交清单表
附件4: 2017年下半年有色行业与与售电公司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成交清单表
附件5:2017年下半年第二次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非有色行业与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成交清单表
附件6:2017年下半年第二次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有色行业与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成交清单表
附件7:2017年售电公司代理中小用户自主协商模式电力直接交易成交清单表
附件8:省发改委公示的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
附件9: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