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长协结束还有一天的时间,广东长协战争也到了收官之战,长协的价差也逐渐收至7分以下。看上去,整个广东2018年长协争夺战争也该尘埃落定。
然而,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众人都在准备在最后的冲刺时候,某售电公司大肆毁约的消息不胫而走,在广东售电圈闹得沸沸扬扬。小编一介售电小白,道听途说了一些消息,不知道是不是真实的,秉着求证的心理,找到了一些信息。
这个消息一出,引发了同行的各种不满!
也难怪同行这么生气!毕竟跑下一个客户真心不容易,合同说撕就撕,害人又害己,何必呢?
好一个扔盘!不过不是人人都是接盘侠啊!
小编看到同行发自内心的怒火后,不禁抱紧自己陷入思考中。售电公司为什么会毁约?怎样毁约?毁约后不怕有惩罚吗?这些问题对于各位售电大神的可能是一个幼稚的问题,但小编是一个售电小白,秉着学习的心态来写这篇文章,有不懂也会被原谅的吧?
经过各位大神的教导,小编醍醐灌顶,恍然大悟!小编整理了一下。
售电公司为什么会毁约?
一个字概之“钱”!售电公司一开始跟客户签价差签得很高,可是跟电厂谈不到这么高的价格。如果履约的话,签一度亏一度,简直亏大发了!于是,上演了三十六计中的走为上计,直接撒手不干了。约,就被毁了!
售电公司怎样毁约?
售电公司毁约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毁约处罚会根据毁约方式的不同有所不同。
第一种毁约属于弃标形毁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二种毁约属于合同形毁约。这种毁约需要根据合约规定的条款进行赔偿,如果合约中没有毁约赔偿条款,那就自求多福吧。
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违反了法律法规就应当得到相应的惩罚。相信毁约的售电公司已经得到了惩罚,无论是经济上还是企业信誉上。古人云:天理循环,屡报不爽;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小编回想起《2018广东售电长协的基本判断》文章,是在2017年9月29号发布的。这个判断,除了价格和时间有点出入以外,发生的现象基本符合。
小编在这里奉劝一句: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售电市场需要一个理性的环境,大家共同维护,才能共同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