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前批复洋口国有林场、南平市建阳区国有林场、尤溪鸿圣林业有限公司、金森林业有限公司等4个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和顺昌县国有林场竹林经营碳汇项目备案,共计新增碳汇量92.13万吨。
根据《福建省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试行)》,我省积极开发林业碳汇项目交易模式,在全国率先形成一套较为成熟有效的林业碳汇交易规则和操作办法,现已备案7个林业碳汇项目、118万吨减排量,成交27.42万吨,成交金额525万元,在国内各试点碳市场中位居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