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经信委12月6日公布《2018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实施分表计量的煤改电采暖居民用户也可参与,从而降低用电成本。考虑发电企业经营状况、保障冬季民生供热等因素,2018年山西省电力直接交易规模暂定为650亿千瓦时。对我省实施分表计量的煤改电采暖居民用户、果库冷藏用电用户,可由电网企业或售电公司打捆代理参加市场交易。其中,煤改电用户由县(区)政府打捆与电网企业或售电公司签订代理协议,果库冷藏用户直接与电网企业或售电公司签订代理协议。单个售电公司打捆后代理煤改电用户或果库冷藏用户的年用电量均不得低于500万千瓦时。同时,鼓励风电等新能源企业与煤改电打捆用户开展市场交易,促进供热期电力平衡和低谷风电的消纳。为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从2013年开始,我省启动电力直接交易。2016年为用户降低用电成本超过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