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一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双边和集中撮合的直接交易工作,直接交易电量约111亿千瓦时,交易执行时间将持续到6月30日。
为了确保今年第一批直接交易工作的顺利开展,新疆自治区经信委对重点扶持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达标的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进行了充分调研和摸排,最终准入56个大用户、336个中小用户、116家售电公司、35家火电企业和489个新能源场、站参与本次直接交易。本次直接交易通过双边协商方式和集中撮合方式分批组织实施,其中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通过自主协商确定交易电价和电量,签订协议并在电力交易平台中申报,经安全校核后实施,双边方式交易达71亿千瓦时。
由具备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和火电企业在电力交易平台中单独申报电量和电价,基于市场交易主体的申报结果,采取“边际电价法”确定成交电量和电价,形成交易结果,集中竞价电量交易40亿千瓦时。同时,根据新能源的南北疆分布特点和自治区倡导的优势优先原则,双边方式交易按照20%的比例打捆新能源,集中方式交易按照10%的比例打捆新能源,有效促进了清洁能源消纳。
据悉,此次直接交易相较与2017年交易规模80亿千瓦时,进一步扩大。2017年直接交易中首次准入了11家售电公司进入新疆电力市场,2018年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借鉴其他先进省份的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充分调研,组织专人对完成注册的售电公司进行了交易规则、方案、平台申报注意事项的专题培训,准入了116家售电公司进入新疆电力市场,确保售电公司顺利入市,规范交易,有序推进新疆电力市场建设,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
原标题:电改丨新疆:2018年首批交易电量111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