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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年用电量5000万千瓦时及以上商业企业 可申请电力大用户参与交易

2018-03-28 10:41:28 :江门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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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6年电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5〕3137号)等文件要求,自2016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6年电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5〕3137号)等文件要求,自2016年起允许广东省内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并注册备案的售电公司代理已审批的电力用户有序参与电力交易市场,正式拉开了售电侧改革的序幕。通过售电侧改革,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相关协议,双方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赋予电力用户用电选择权,促进电力交易市场化。
 
自售电侧改革以来,市经信局积极引导推动企业进入电力交易市场,认真做好电力用户的准入审核工作,多次组织政策宣讲、电力用户座谈会,派发政策宣传资料5000多份,指导企业用好用活优惠政策。2018年广东省电力市场交易规模约1500亿千瓦时—1600亿千瓦时,进一步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我市年用电量2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工、商业企业,省政府认定的省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内的工业企业,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含有关县区依托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带动产业集聚发展项目)的工业企业,属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两类行业之一的工业企业,均可申请电力一般用户进入市场参与电力交易。年用电量8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或年用电量5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商业企业,均可申请电力大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截至2018年2月底,我市共有28家电力大用户,269家电力一般用户可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享受省优惠政策。2016年-2017年我市实现直接交易电量70.57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3.14亿元,大幅减轻了我市企业的生产经营压力。
 
原标题:市经信局推动电力交易市场化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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