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月度集中竞价和挂牌试点工作的批复》,同意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开展月度集中竞价详见:重庆月度交易获批,若竞价成交电量未达到需求电量,次日开展挂牌交易
今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18年8月月度集中竞价交易无约束成交结果公告》:
1. 2018年8月,月度集中竞价交易总需求电量5264兆瓦时;
2. 无约束成交价格为395.9元/兆瓦时,本次交易已成交电量2064兆瓦时、市场总剩余电量3200兆瓦时。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2017年7月的《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重庆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168元,由每千瓦时0.3796元调整为0.3964元(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
根据规则,竞价交易结束后,若成交电量未达到需求电量,次日上午9:00在电力交易平台对剩余电量开展挂牌交易。在规定时间内、符合要求的市场主体通过电力交易平台进行挂牌、摘牌。若挂牌交易后仍有未成交电量,发电量转为基数电量,用电量按目录电价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