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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动态】全国多省市上调燃煤电厂上网电价

2017-07-13 10:46:04 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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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动态】全国多省市上调燃煤电厂上网电价

6月1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通知中称,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


1、

江苏省:煤电机组上网电价上调为每千瓦时0.391元


近日江苏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指出,适当提高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自2017年7月1日起,江苏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上调为每千瓦时0.391元(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未执行标杆电价的其他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和热电联产机组)的上网电价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调1.30分;山西阳城电厂一、二期上网电价同步上调。具体情况如下:





2、

陕西:煤电机组上网电价上调为每千瓦时0.3545元


近日陕西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指出,提高陕西电网上网电价,自2017年7月1日起,陕西电网统一调度范围内,执行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脱硫、脱硝、除尘标杆上网电价及新投产且安装运行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为0.3545元(含税,下同),自备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同幅度提高1.99分。取消电价中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取消和降低电价中征收的其他政府性资金基金,同步调整陕西电网趸售电价等。详细情况如下:



3、

河南河南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提高2.28分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调整省内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通知》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河南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统一提高2.28分/千瓦时(含税,下同),未执行标杆上网电价的燃煤机组同标准提高。电力公司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电价标准,按调整后的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


《通知》指出,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省内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分别降低1分/千瓦时;电网企业按照1分/千瓦时的标准,在7月份收取工商业用户、代理售电的售电公司电费时,扣减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通知》明确,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省内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调整为0.85分/千瓦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调整为0.62分/千瓦时。


据悉,通过上述措施,河南省销售电价平均降低0.84分/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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