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通信系统网络的规则必须与电网一次系统规则同步,以满足电网发展需要。
2.电网调度机构与其调度范围内的下一级调度机构,变电站及大(中)型发电厂之间必须设立两个及以上独立的通信传输通道。
3.直接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同一条线路的两套继电保护和同一系统的两套安全自动装置应配置两套独立的通信设备,并分别由两套独立的通信电源供电,两套通信设备和通信电源在物理上应完全隔离。
4.继电保护复用接口设备传输允许命令信号时,原则上不应带有岩石展宽,防止系统功率倒向时,引起继电保护捂动作。
5.电力调度机构与变电站和大(中)型发电厂的调度自动化实时业务信息的传输,应同时具备网络和专线通道,网络通道与专线通道应采用不同的物理通道。
6.电力调度机构,通信枢纽,变电站和大(中)型发电厂的通信光缆或电缆应全线穿管敷设,并尽可能采用不同路由的电缆进入通信机房和主控室。通信电缆沟应与一次动力电缆沟相分离,如不具备条件,应采取电缆沟内部分隔等措施进行有效隔离。
7.通信设备应具有独立的通信专用支流电源系统(蓄电池供电时间一般应不少于4小时)。在供电比较薄弱或重要通信站应配备柴油发电机,不允许采用厂站支流系统经逆变给通信设备供电。
8.电网或发电厂的通信设备(含通信电源系统),应具备完善的通信监测系统和必须的声响告警装置。
9.通信设备(含电源设备)的防雷和过电压能力应满足《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的要求。
10.为保证在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的通信电路畅通,通信设备应具备有效的防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