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大气导则实施,新的大气导则中强化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内容,简化了环境空气现状监测内容,对于常规的六种基本污染物(基本上)取消现状环评现场监测,以国家或地方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现状数据,作为区域环境质量背景。项目排放的其它污染物,没有例行监测数据的,补充监测。监测点位缩减为1-2个监测点,至少应取得7天有效数据。
而对于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所需的环境质量报告或者当地环境质量公报,有时候也是搜索不到公开资料的。虽然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环境质量数据进行公开发布,但还是有很多地方的环保部门或者政府未公开相关环境质量报告或环境质量公报。对于环评机构,环评报告中需要该部分内容,要么花钱去当地监测站购买环境质量报告,要么通过关系向环保部门或者监测站查阅相关文件。在某个环评群里,有人遇到向监测站求购环境质量报告,却被告知是保密数据,拿这钱都买不到,可笑又无奈。
2019年1月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所属的基于互联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平台(http://cloud.lem.org.cn/)中环境空气质量模型技术支持服务系统不仅提供大气预测所需地面气象数据、高空气象数据、环境质量逐日数据,也开始提供达标区判定所需的环境质量数据(具体到市级或县级需要看当地国控点情况)。
达标区判定使用方法:
1、登录基于互联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平台( h t t p : // c l o u d . l e m . o r g . c n /);
2、点击环境空气质量模型技术支持服务系统的进入系统,
3、选择项目厂址:直接在移动、缩放右侧地图,查找到项目位置,右键点击地图直接定位厂址,厂址经纬度和地区自动显示在所测筛选条件内。
4、选择所需数据年份、评价范围,根据需要点击2017、2016或2015,评价范围输入0-50(最大限制为50,一般输入25、50即可)
5、点击环境空气数据类型中达标区判定,然后点击筛选。
6、筛选结果显示在数据筛选结果表中,判定结果已经显示项目区域是否达标,点击不达标区右侧的方块符号,即可看到具体判定详情,即当地年度浓度数据,可用于环评报告中环境质量现状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