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2020年底前,将居民用户、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的用电报装压减至2个环节,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的用电报装压减至3个环节。在全国范围实现用电报装业务线上办理。
意见要求,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各供电企业要进一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用电保障,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规对企业实施拉闸断电。各省级能源(电力)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大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违规用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因违规施工导致的停电时间和次数。
意见提出,全面推广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以下简称“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以下简称“三省”)服务等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地方和企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开拓创新,不断推出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新举措、新模式。
意见提出,2022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服务,用电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获得电力”整体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意见要求,2020年底前,将居民用户、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的用电报装压减至2个环节,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的用电报装压减至3个环节。在全国范围实现用电报装业务线上办理。
意见要求,2022年底前,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中心区、市区、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1个、2个、5个、11个小时以内,或年均同比压缩8%以上;将其他地级行政区的中心区、市区、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2个、5个、9个、15个小时以内,或年均同比压缩8%以上。
意见提出,优化线上用电报装服务。各供电企业要持续优化用电报装线上服务功能,推行低压用户供用电合同电子化,推广高压用户客户经理预约上门服务,为用户提供用电报装、查询、交费等“一网通办”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广用电报装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业务线上申请、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询、服务线上评价”,提升用户办电体验。用户有权自主选择用电报装线上线下办理渠道,供电企业不得加以限定。
意见要求,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各供电企业要进一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用电保障,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规对企业实施拉闸断电。要强化计划检修管理,科学合理制定停电计划,推广不停电作业技术,减少计划停电时间和次数。要加强设备巡视和运行维护管理,开展配电网运行工况全过程监测和故障智能研判,准确定位故障点,全面推行网格化抢修模式,提高电网故障抢修效率,减少故障停电时间和次数。停电计划、故障停电、抢修进度和送电安排等信息要通过即时通讯软件(微信等)、短信、移动客户端等渠道主动推送到用户。各省级能源(电力)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加大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违规用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减少因违规施工导致的停电时间和次数。
意见要求,提高用电报装信息公开透明度。各供电企业要规范用电报装服务,制定用电报装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环节、申请资料等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及时作优化调整并向社会公开;要及时公布本地区配电网接入能力和容量受限情况。
同时,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涉及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政策文件时,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提高电费透明度。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