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国务院将组建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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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亮点在于将此前分散在多个部委的相关职能进行了一次大整合,主要包括:
国家发改委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同时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预谋”已久,众望所归
近年来,关于环境管理职能整合、生态环境保护协同一直是业内的热点议题,而来自中央不断发出的声音,更令圈内人不断提升对“大部制”改革信心和期望值。
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向全会作说明时曾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如果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单纯护田,很容易顾此失彼,最终造成生态的系统性破坏。“由一个部门负责领土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是十分必要的。”
十九大报告明确,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
而在今年3月4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则明确,改革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六次变革,职能升级
我国环境主管机构最早可追溯至1974年10月,当时成立的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环保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审定全国环保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环保工作。而在2008年,环境保护部作为国务院一个新的组成部门,在当年机构改革后正式亮相。
在历届的机构改革中,我国环境主管部门先后经历了六次大的变革。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
从他国实践经验来看,总体上,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相关的职能,从开始分散于国土、农业、工业、建设、水利、环保、林业、海洋等部门,向整合、统一、协调的方向发展。国外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明确,也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其思路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是设立广义概念上的大环保部门。如瑞典将此前设立的国家环境保护局、核能监察局、国家森林局、国家植物多样性局、国家水供应和污水监管机构等,在2014年合并为气候与环境部。加拿大将环境部、公园管理局、自然资源部和核安全委员会等整合成立环境部和核安全委员会。
值得注意的是,以前单独设立环境保护执行或者监察机构的国家,大部分已把其合并于环境保护部门之中,实行管理、执法和监督权的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