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垃圾分类”一再成为全国两会的热词,多位代表委员纷纷建言支招。回到现实层面,部分城市仍存在分类垃圾桶成摆设、垃圾分类收集却不分类处理的问题,垃圾混收混投后,采取粗放式填满、焚烧的处理方式。
如何破解这个难题,在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里赞,建议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进行专门立法,以立法引导和推动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里赞在建议中,引用一组统计数据:我国每年可利用而未利用的废弃物的价值高达250亿元,全国生活垃圾堆存侵占的土地资源面积已经多达5亿多平方米。
建议中提到,对生活垃圾进行科学分类处理,将大幅降低垃圾填埋量,延长填埋场的使用年限,节省土地资源。同时,可再生利用资源不必进入填埋场,不仅可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有效减少混合垃圾带来的二次污染,还有利于提高堆肥的质量和效率,带来巨大潜在经济收益。
里赞在调研中发现,目前我国尚无生活垃圾分类的专门立法,涉及到垃圾分类内容的法律规范较为原则化,操作性较弱。北京、上海等城市开始探索生活垃圾分类的立法,但上位法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方立法中垃圾分类的严肃性、稳定性和强制性。
“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既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也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要求。”里赞说。在建议立法的具体内容上,里赞认为应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市场运作的原则,明确垃圾分类管理的部门权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的指导性标准,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投放制度,鼓励市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垃圾分类的产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