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东城区环境保护局网站消息,日前,北京市东城区环境保护局开出东环保监察罚字[2018] 第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贵园昆仑汽车养护分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罚款2万元。
东环保监察罚字[2018] 第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东城区环保局于2018年1月18日对该单位进行调查,发现该单位现场经营三类汽车维修,未能提供危废转移联单,将危险废物转给无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17版)》第五部分的规定,北京市东城区环保局对其做出如下处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