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法生产,地方政府暗中支持,这样的事情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在湖北罗田县就出现了。这是非常典型的乱作为,严重背离了中央决策部署,严重辜负了人民群众期待,严重影响了环境质量改善。
为群众提供优质生态产品,是地方政府法定职责、分内之事。然而,罗田县及其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兴地方保护,甘愿充当违法企业的保护伞。与一般的不作为、慢作为相比,这类乱作为性质更严重,影响更恶劣。
其实,当地政府之所以选择“暗中”而不是“明面”支持违法,就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有悖于中央的大政方针。一边喊着重视生态环保,一边纵容、默许甚至支持环境违法,明知故犯,搞小动作,打小算盘。一定意义上,这是政治站位出现了偏差,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背离。
当前,人民群众越来越期待有美好生态环境,地方政府理应顺应民意。然而,从罗田的案例来看,一些基层地方政府的某些做法,不仅不能满足人民需求,反倒牺牲了群众的环境权益,此类行为理应受到严肃处理。
事实上,类似的乱作为问题,不仅罗田有。在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很多问题背后,隐隐约约常见地方保护的影子。对于这种无视中央决策部署、忽视人民利益的做法,必须一抓到底,严惩不贷,形成震慑。
近期国家督察办开展的一系列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察再次表明,中央环保督察,绝不是一阵风,绝不是走过场,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解决问题。对此,各地不能存在任何闯关思想、侥幸心理,不仅要真正整改环境问题,更要切实整改观念问题、思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