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运环保4月1日晚间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天宏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控股权。公司预计无法在本次重组停牌后4个月内(即2018年4月2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4月2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
天宏阳光主要从事新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截至目前已完成多个新能源电站的投资建设及并网发电,在行业内积累了较为丰富的项目经验和广泛的品牌影响力,曾荣获2017年度“PVTOP50”光伏行业创新力企业五十强和光伏行业年度卓越服务商、2017年度“北极星杯”十大光伏EPC品牌等荣誉。根据标的公司目前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总资产约11.7亿元,净资产约4.6亿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约7.7亿元,利润总额约1.1亿元,净利润约0.9亿元。
2017年12月12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小红及其他主要股东天宏创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沣铂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就本次交易达成了初步意向。截至公告日,公司正与交易双方正在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交易方案和交易细节,如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及现金支付比例、股份锁定期等,进行进一步的深入沟通协商。
在此期间,公司争取早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申请复牌。
公司称,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在持续做大做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主业的同时,加强环保相关朝阳行业的项目投资和并购业务,积极落实公司“内生式成长+外延式并购”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本次交易的天宏阳光主要从事新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截至目前已完成多个新能源电站的投资建设及并网发电,在行业内积累了较为丰富的项目经验和广泛的品牌影响力。本次交易是公司落实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可再生能源领域,丰富上市公司的业务结构,完善上市公司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系统性战略布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将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以期给广大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
公司同时披露,开晓胜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任职。开晓胜辞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后将以公司股东身份继续为公司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市场开拓服务。董事会全体董事提议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公司董事刘玉斌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直至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