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王所长,我们在炫彩喷塑厂检查的时候,发现有偷排行为。”“好,我立刻安排警力,配合你们环保一起行动。”这样的联合执法,目前已经成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环保局打击环境违法的一种常态手段。
公安提前介入,检察院优先审查起诉,法院优先审判
2017年10月13日上午,环境执法人员对炫彩喷塑厂突击检查发现,企业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加工,其中生产清洗工段会有废水产生,企业因此在车间南侧建了一个废水收集池,并委托一家有资质公司处理其废水。检查时,企业并未生产,但执法人员发现,废水池南侧的雨水管道内却有水在排放。好好的大晴天,雨水管道哪来的水呢?
执法人员分析,企业很有可能通过隐蔽手段在偷排。环境执法人员随即通知了公安部门,同时对雨水管道进行采样监测。
监测结果显示,雨水管道中污染物锌浓度为390mg/L,超标10倍以上。在民警协助下,环境执法人员对企业负责人庄某进行了询问。在铁证面前,庄某承认,废水是通过收集池渗漏至雨水管道中,再排放至河道中。
此企业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涉嫌触犯了污染环境罪。环保部门随即对企业的相关设施设备实施了查封,案件同时被移交公安机关。
2017年7月26日,武进区环保局对某电机配件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企业酸洗、除油后的工件需要清洗,会有清洗废水产生。但企业在需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验收前,却早已将主体工程建成并投入生产,那么清洗废水去哪了呢?
原来,企业是通过车间地面的沟槽,穿过车间西墙底部洞口进入一水泥坑,再经水泥坑西面的一个洞口通过地下管道排放。企业负责人费尽心机设计出“如此严密”的排放管道,结果还是被查了个正着。
经监测,此企业的废水污染物浓度分别为:pH4.76(无量纲),铜21.5mg/L(超标42倍),总铬2720mg/L(超标1812倍)。
此案查处过程中,公安民警协同检查,第一时间控制住此企业相关人员,协助环境执法人员进行询问调查。最终企业因未报批环评文件私自开工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而主体工程已建成并投产等违法行为被罚款30万元。同时,因违反污染环境罪,武进区法院判处企业负责人管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执行。
从环保发现问题到公安提前介入,再到顺利移交,整个过程无缝对接,移交工作十分顺利,犯罪嫌疑人也毫无异议,主动交代。以上这些都得益于武进区环保局成熟的环境执法联动机制。
2015年,武进区环保局在江苏省率先建立健全环境执法联动机制,通过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对于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公安提前介入,联合环保共同固定证据,检察院优先审查起诉,法院优先依法审判。
2017年,公安、检察进驻环保局,设立警务室和监察室。基层环保所也与辖区派出所建立协作机制,从快、从严、从重打击环境犯罪行为,真正形成了环境执法多级联动。
面对环境违法,环保部门不再单兵作战,而是打出组合拳
如今,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在武进区已成为一种常态,可是在两三年前,这种联动执法还是屈指可数,效率也不及现在。
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施行,授予了环保部门查封、扣押权,增设了按日计罚制度,赋予环保部门更多处罚手段,可在实际工作中,却缺乏相应的执法保障。与此同时,2015年5月5日,新《行政诉讼法》开始全面实施,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力度大大增强。
“以前都是各干各的,环保、公安、检察院和法院都是根据各自的规则来处理此类案件,没有形成一股合力。没有公安介入,涉事人往往会搞‘小动作’,缺少强制手段,环保执法取证就比较难,到了公诉阶段,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是组合拳,联动执法,环境违法无所遁形。”武进区环保局法规科科长顾咏梅感叹道。
如何真正有效落实新法新规,武进区环保局在没有此类案件查处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结合武进多年积累的执法经验,制订了《环境行政执法流程》。建立了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推行重大疑难案件司法部门联合会商制度,对案卷进行全过程从严把关。邀请了司法专家进行专业培训,提升执法精准度,提升环保部门在案件处理规范性。同时刑事标准取证、严格制作勘查图、全面进行采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已贯穿于整个环境违法案件处理过程之中。面对环境违法案件,环保部门不再是单拳出击,而是一套组合拳。
2017年,武进区环保局共计立案调查案件528件,已作出487件行政处罚决定,共计罚款3726万元,分别同比增长50%和26%。
同时,武进区环保局注重运用《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新手段、新措施,切实加大惩戒力度,查处按日计罚6件,实施按日计罚356万元。作出查封(扣押)决定104件;作出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18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件18件,行政拘留6人;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罪26件,被采取刑拘等强制措施42人。
另据统计,近三年来,通过联动执法,武进区环保局快速查处了39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有25人被判刑,刑事案件的查处数名列江苏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