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4月15日电 (记者胡健)日前山西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吕梁、晋中两市,对两市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这是山西省继去年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后,开展的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
吕梁、晋中两市是山西省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的首批城市,此次进驻时间大约15天。
此次重点督察内容包括:山西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环保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涉及的相关任务整改进展情况。督察组将对照反馈问题,查找不足,以确保中央和山西省环境保护各项部署在吕梁、晋中落地见效。
督察组指出,今年组织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就是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推动部门履职,压实工作责任,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本报武汉4月15日电 (记者程远州)经湖北省委、省政府批准,湖北省2018年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目前,4个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完成督察进驻。
督察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重点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其整治情况;重点了解生态省及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推动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等工作机制。
首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将对黄石市、十堰市、咸宁市、恩施州等4个市(州)开展督察。根据安排,各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进驻时间均为4月14日至5月6日。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专用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市(州)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