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全省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吉林省将在4~6月,利用3个月时间,在省内5个地区在火力发电、水泥、电镀、钢铁、造纸、农药、印染7个重点行业中,选取12家企业开展质量核查。
此次检查由排污许可管理部门、环境监察和监测人员及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重点核查、整改落实等方法步骤,建立协调有效的排污许可事前、事后、事中管理机制,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采取重点抽查和全面普查相结合的方式。
此次将检查各级环保部门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的管理和监管情况,检查企业所申领的排污许可证上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等内容,并通过现场检查,核实企业实际排污情况是否落实排污许可证事项和管理要求。
据悉,自4月8日起,吉林省已经完成了对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长春金福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和通化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专项检查。接下来还将对吉林市、辽源市、松原市等8家企业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