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区“一草一木一水”都不能动。山东省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市委常委会近日分别召开会议,研究论证《临沂市蒙山保护条例》。
在临沂市人大常委会上,临沂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有关县人大常委会、市直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立足蒙山保护实际,结合当地情况、本单位职责和专业特长,提出了部分修改意见建议。
临沂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蒙山保护立法工作历时近两年时间,已基本成熟。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大量调研、论证、修改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后,决定提请市人代会审议。下一步,常委会法工委将认真汇总整理、吸收合理意见建议,进一步将条例修改完善好。
临沂市委常委会提出,蒙山是临沂市宝贵的自然资源,蒙山保护和建设是临沂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临沂市蒙山保护条例》要加快出台,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要加紧对接,在空间、产业上确定基本定位,坚持以保护为前提、在保护中谋求发展的原则,核心区“一草一木一水”都不能动,一般保护区要推进康养产业、田园综合体、大型旅游项目等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