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李克强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我国将继续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实行限期达标。” 随着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的加码,非电工业领域超低排放改造必将成为大气污染治理下一个风口。
环保政策加码 大气治理剑指非电领域
超低排放已成趋势,大气污染治理主战场将转向非电行业:
2014年起,煤电行业率先推进超低排放改造。2015年,环保部、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017年2月,环保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内容中提到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推进“2+26”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钢铁、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值。推进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测工作,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
2017年6月,环保部以发布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对《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0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单加严了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玻璃、陶瓷、砖瓦工业增加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全面增加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要求。
2017年7月先后印发水泥工业、钢铁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规定了水泥和钢铁两工业的许可排放限制,并提出了两工业污染防治颗星技术的要求。
2017年8月环保部印发了《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内容中提出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行为;查处超许可浓度限值排污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自行检测要求。
2017年9月国家工信部提出《关于加快烧结砖瓦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涉及:执行环保、节能等前执行标准规范,强化环保、节能、质量、安全等执法监管,利用法治化市场化手段,督促达不到环保、能耗等标准的砖瓦企业加快整改,对整改仍不达标的责令关停,淘汰整改达标无望的轮窑生产线,鼓励东中部地区率先淘汰轮窑生产线。
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发文,可以看出大气污染防治方向已经转向钢铁、水泥、造纸、印染等非电行业,在大多数燃煤电厂已经完成常规大气治理改造的背景下,非电领域烟气治理必将迎来春天。
超低排放改革来袭 非电行业烟气治理“痛点”分析
目前非电行业大气治理的推进工作还比较缓慢,虽然非电行业已经具备初步的治理措施,但是排放标准和治理水平要远低于电力行业。据以往数据分析,其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非电领域污染物排放量大面广。
1.非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远高于电力行业。2014年,我国钢铁和建材行业烟粉尘排放量约占工业烟粉尘排放总量的54.5%,电力行业占比约21.5%;
2.非电领域污染物排放源分布面广且排污强度大。比如,在我国,陶瓷、冶金、玻璃和机械等诸多非电行业分布的各类工业窑炉大约12万台,其中大部分工业窑炉在炉型结构、燃烧系统、热能利用和控制系统等方面,存在技术水平落后,用煤方式粗放、环保设施运行水平低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导致非电领域的污染物排放强度是电力的2-7倍;
3.非电领域污染物排放治理比较落后。2014年,我国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去除率已达到81%和35.5%,钢铁行业只达到40.3%和1.5%,而建材行业仅为15.9%和16.9%。
二、非电领域大气污染防治难度大。
1.非电领域污染物末端治理规模不经济。我国大部分非电领域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安装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并使之达标运行所需的成本非常高,规模不经济问题就会凸显出来,从而导致非电领域末端治理设施建设不到位、建而不运现象较为普遍;
2.企业对环保改造的积极性较低。目前市场不景气、企业生产经营效益较为低下,多数企业无力承受环保改造所需的成本,因而对环保改造的积极性不高;
3. “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普遍存在。由于环保监管困难且惩罚力度不够,许多高污染企业采用落后技术逃避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的费用,以缓解经营成本,从而在市场上对环保合规企业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挤出。
三、非电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存在政策短板。
延续电力行业的末端治理和环保监管的政策思路,我国非电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在环保监管、财税政策、标准约束等方面存在明显政策短板。
1.非电领域排放标准不完善。
2.非电领域标准执行不到位,环保监管难度大。
3.目前财税支持政策尚未到位。
总结
非电领域超低排放改造是未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最重要的板块之一,面对不容待缓的客观形势,企业如何克服不利因素,率先完成超低排放指标,是当下必须思考的问题。总之,环保剑锋犀利,及早备以应对之策方为明智之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