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环保厅公布2018年湖南省第一批环境保护“黑名单”,包括湖南大有养殖发展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上“黑榜”,这些企业大多存在私设暗管偷排、不正常运行污染物治理设施、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
《湖南省环境违法黑名单管理办法暂行办法》2017年8月实施,黑名单管理对象主要包括排污单位、环境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各级环保部门2018年开始按季度认定环境保护黑名单。
根据这一办法,如企业出现私设暗管排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现场监督检查、阻挠现场执法等11种环境违法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不仅面临处罚整改,还在多方面受限制:实施黑名单管理期间相应调整其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不予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取消环保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资格。在其他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中出具否定性意见。
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排污单位,如积极实施整改、成效明显,可在黑名单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后,向省环境保护厅黑名单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解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