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我国核安全领域的根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以下简称《核安全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核安全领域依法治核取得重大突破,引起核行业、媒体和网民的高度关注。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基于SMAS舆情监测系统,对《核安全法》实行一段时间以来的网络传播情况进行了分析,以便于更好地宣贯和推进实施《核安全法》。
新闻网络传播及网民态度分析
《核安全法》颁布首日,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和转载。首日内转发报道量最高,达到1576条,此后报道量逐渐回落。至2018年4月1日,关于实施《核安全法》的相关报道共9419篇。参与传播的媒体较多样化,既包含行业内媒体,也包含中央及地方的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和大众媒体。
2月7日,国家核安全局召开《核安全法》媒体座谈会,多家主流媒体撰写新闻稿,对媒体座谈会的内容进行了报道,很多媒体进行了转载。截至2018年4月1日,媒体座谈会相关新闻转载共有936篇。
《核安全法》颁布之初热度较高,参与新闻发布的媒体种类全面,在网络上形成传播热点。不仅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环境网等主流媒体积极参与,中工网、北极星电力网等业内媒体也担负起传播的重担,东方头条、新浪网、中国经济网等也积极参与新闻的发布与转载。
新闻发布首日,以主流媒体为新闻发布的核心,随着时间推进,新闻发布逐渐扩散至二线媒体和地方媒体,并引起新闻、核行业、环保相关媒体的微博、微信公
众号等参与到新闻的发布与转载中。
“主流媒体—地方媒体和网媒”的辐射状传播途径符合新闻传播的规律。新闻传播的逐渐回落,某种程度上也表明《核安全法》受到了社会的认可。
需要注意的是,网民对《核安全法》发布的参与度较低。
以“核安全法”为关键词,微博中,检索到相关的新增微博共248条,内容多为新闻媒体、核行业、环保媒体账号对新闻的转发。作为当前网络最活跃的舆论场之一,微博舆论场最高的评论数仅为19条。论坛和百度贴吧方面,以“核安全法”为关键词检索,最近的记录为2015年发布的帖子,自发布以来无新增发帖。
可以看出,网民对《核安全法》相关话题的关注度、参与度整体偏低。其原因可能与“核安全”与普通民众的生活较远,并且不为广大公众了解有关,从而形成在媒体广泛宣传情况下出现网民参与度不高的情况。
《核安全法》宣贯的切入点
公众在日常生活中与“核”的接触不多,然而往往“闻核色变”,特别是一些项目建设,可能会引起公众的质疑甚至反对。
《核安全法》第五章对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做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都与公众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在未来的《核安全法》宣贯中,可从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入手,让公众认识到《核安全法》颁布的重大意义,了解《核安全法》与自己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此外,随着“互联网+”战略的实施,新媒体时代已经到来,这为我们的法规宣贯、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提供了新启发、新方向、新思路。
本次《核安全法》发布采用了较为正式和严谨的媒体解读会形式。未来的宣贯工作中,可在此基础上顺应趋势、着力创新,加强新媒体矩阵的建设,发挥新媒体的强大作用。可运用微信、微博、网络进行同步直播,采用微视频等新工具,通过富有时代气息的文字,结合图片、视频、html5技术等,以更快速、更直接、更新颖、更接地气和更易获得群众认可的方式,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