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企业登报致歉,承诺悔改,听起来比较新鲜。细究起来,企业未履行责任,污染了共享的环境,影响了公众生活,理应致歉。
致歉只是一种态度,关键还要采取实实在在的行动治污,兑现承诺。从以往的情况来看,一些企业在被查出问题之后,虽然口头上重视整改,但行动却跟不上,有的甚至改了再犯、屡查屡犯。这本质上是因为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不重视,抓住机会就在污染防治上“偷懒”。
让生态环境部门时时刻刻盯着每一家企业并不现实,如果能充分利用当地各种资源,共同对排污企业进行监督,无疑会对企业造成更大压力,倒逼企业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
登报致歉并公开承诺,可以强化舆论监督的效果,一方面给企业带来更大的内在压力,自我约束;另一方面也可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增强外部压力。南通在媒体设立“曝光台”“回音壁”“致歉信”栏目,充分利用舆论监督力量的做法,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