呛得人无法开口说话的露天垃圾焚烧烟雾,一不留神掉下去就可能夺命的“垃圾沼泽”……近日,有媒体报道了一些地方的“垃圾围村”现象。触目惊心的场景、多头管理的现实,凸显了乡村垃圾处理和人居环境治理之困,成了当下这些地方实现乡村振兴的短板。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是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中办、国办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因此,各级政府不仅要严肃对待“垃圾围村”,更应该以此为契机,拿出真招、实招,别因为垃圾给广大农民的根本福祉拖了后腿。
农村垃圾处理,是涵盖新时代农村农业发展多层面的代表性问题。“垃圾围村”的出现,与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导致垃圾量迅速增加有关,与当地生产生活方式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有关,与垃圾处理能力和监管体系有关,与公共产品和服务投入力度有关,与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淡漠的违法违规者偷排、倾倒有关。然而,无论有多少“客观因素”“现实困难”,都不应该有“等靠要”的懒政心理,不应该有“听之任之”的态度,不能走“只重经济数字不重生态环境”“只为眼前利益缺乏长远打算”的老路。
这一生态问题,还涉及如何更好打造循环经济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由于缺乏分类处理,很多可供回收利用的垃圾一股脑被“扫地出门”,不但浪费资源,更威胁水土资源安全、加重生态负担。能否引导农村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能否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协同行动的积极性,充分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执政理念和治理水平。
一些地方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有的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精通垃圾分类的保洁公司建设垃圾再生馆,以市场运作方式从源头上破解垃圾分类难;有的采取“农户一次分类+村保洁员二次分类”的模式,农村垃圾大幅减量;还有的建立了“红黑榜”“曝光台”等奖惩机制。各级政府只要以负责任的态度,不断创新治理方式,完全能找到符合自身实际、多种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方式。
空气里有没有恶臭、村头是不是垃圾飘舞,生态环境的好坏是每一个人都能直观感受得到的。各级政府应把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生态责任担起来,以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为抓手,将经济优势、发展优势转化为资源优势、生态优势,推动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有机统一,兑现绿水青山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