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级财政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资金58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新旧动能转换。
在支持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筹集资金24.12亿元,积极推动大气、水污染防治,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实施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支持实施6个采煤塌陷地治理示范项目。
着力提升农村环境质量,筹集资金23.49亿元,支持全省2810个建制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1528个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5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扎实推进农村改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计划等。
为不断加强制度创新力度,筹集资金6.8亿元,开展全省空气质量、自然保护区、森林等各领域生态补偿。创新采取“绩效+竞争”方式对省级水污染防治资金进行分配,首次竞争性分配采煤塌陷地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围绕切实保障环保能力建设,筹集资金3.6亿元,推动危险废物处置、污染地块评估调查、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等环保示范工程建设,实施实验室、监测站、数据平台等能力提升项目,保障环境监测监控系统运行。
在发挥税收政策调控作用方面,认真贯彻好环境保护税法,落实“三免三减半”优惠和应纳税额抵免政策,对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环境保护税,形成有效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