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环保局局长程文带领《上饶市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起草组工作人员,近日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交了相关的草案。
同时,上饶市环保局总工程师黄宇现场作了关于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管理体制的初步设想。
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冠森、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克华、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周建新等与会人员对条例起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结构合理、内容全面、特点鲜明,但还存在部分条文规定较为笼统、部门职责不够明晰、保护范围不够广等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
谢冠森认为,上饶市环保局第一次承担立法工作,条例草案已多次不同层面、不同方式的征求意见,并采取委托法律专业团队起草条例工作,成效显著。饮用水源保护立法是上饶首部环境保护实体性法规,市委和市人大主要领导都非常关注和重视,对依法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市人大常委会将于6月份进行一审,其后每两月审议一次,确保如期提请省人大审议批准,做到条例真正管用、好用,成为广饶一部标杆性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