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3日起,河北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季度大气环境执法暨“碧水2018”执法检查省级执法督查行动,行动期间,河北将统筹省、市、县三级执法力量,开展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巡回执法。
据了解,本次执法行动中,河北执法重心将聚焦大气、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全面核查“散乱污”企业,对涉气、涉水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查重处超标排放、暗管排放、偷排偷放、逃避监管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执法检查发现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该停产整治的坚决停产整治,该移交公安机关的必须及时移交。对各级各有关部门“散乱污”排查清理工作不力、环境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此外,会议还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手段的适用,实施《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三年持续行动计划”,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所有地市级、县(市、区)级环保部门年年均要有适用配套办法案件,不断强化排污者责任,严惩重罚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