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驻区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近日正式挂牌成立。该办公室旨在加强区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生态环保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共同服务“美丽余杭”建设。
检察官办公室成立后,将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依法严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其主要承担依法监督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线索移送、会同环保部门开展环境执法专项检查以及环境公益诉讼、负责惩治环境犯罪和环境执法的日常联络和信息沟通、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引导调查取证、向环保部门提出防范和整改建议等职责。
该区人民检察院与区环保局双方还就污染环境案件办理、环保行政执法情况等进行了座谈交流,并会签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工作的若干意见》。
近年来,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环保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打击、研判、预防、宣传”一体化办案模式,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2014年至今,共办理污染环境犯罪21件82人。特别是去年7月1日检察机关被赋予公益诉讼职能后,区人民检察院在2018年办理“4.14”百丈溪污染环境案过程中,与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通力协作,积极开展引导侦查取证、完善公益诉讼证据链等工作,最终成功提起余杭区首例环境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