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入选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从产业低碳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交通清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建筑绿色化、服务业集约化6个方面入手,加快推动2015年-2017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目标的实现。
示范投资引领作用显著。近3 年来,包头市重点实施了产业低碳化、污染物减量化、新能源汽车和管理机制创新四类典型示范项目189个,累计完成投资197亿元,完成示范目标的122%,奖补资金拉动11.6倍社会资本投资。示范项目特色鲜明,引领作用明显,凸显包头产业转型发展方向。在示范政策的作用下,“六化”建设项目发展迅速,490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108亿元,完成示范目标的117%,政府投资拉动8.2倍社会资本投资。
环境治理整体效果突出。近3 年来,包头市通过环境综合治理和节能减排工作的扎实推进,节能减排效果良好,环境质量得到整体改善。与2014年相比,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五项”节能减排示范城市指标分别下降10.9%、8.5%、25.8%、13.9%和20.7%。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监测数据通报,2017年包头市空气质量、大气污染物总量、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总量减排目标全部完成。
节能减排机制已经形成。在“转型升级”推进结构节能减排方面,包头市利用“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城市”、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等契机,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在“风光并举”实施电力节能减排方面,重点打造“一枢纽、三基地”的清洁能源消纳和输出基地,由化石能源输入向清洁能源输出转变;在“企业发力”带动行业节能减排方面,围绕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重点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组建包头市生态节能环保产业公司,引领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在“生态文明”引领制度节能减排方面,开展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划定生态红线,施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包头市连续五届保持“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创造了节能减排示范城市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