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来,因辖区出现荒草焚烧火点、未及时清理河道垃圾等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纪委监察委近日对16名干部进行问责。
4月4日晚,丰登镇联丰村地界内发生芦苇枯枝焚烧火情。金凤区纪委监察委对丰登镇副镇长李荣利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联丰村支部书记、主任杨学斌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镇长陈警宝、副镇长胡雅文给予诫勉谈话问责处理。丰登镇纪委对清明节期间值班的刘悦等8名干部做出责令书面检查问责处理。
4月11日下午,银川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艾依河时,在丰登镇润丰村地界内的芦花沟倒虹吸工程处发现水面漂浮较多垃圾,未及时清理造成水面污染。金凤区纪委监察委对负责此段河流的村级河长、永丰村村主任张建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责此段河流的镇级河长、丰登镇副镇长刘超给予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
4月14日上午,平伏桥村华路南侧、平湖巷西侧空地发生建筑垃圾焚烧事件。金凤区纪委监察委对负责这一地段环境整治工作的平伏桥村委会委员、卫生专干杨秀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满城北街办事处主任刘钰、平伏桥村支书兼村主任杨利给予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金凤区纪委监察委要求,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辖区内环境问题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各级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碰“红线”触“底线”的问题,特别是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领导不力、监督不严的,依据问责条例和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促进环保制度规定深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