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2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我市正式反馈督察意见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要求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高质量完成督察整改任务。各区、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均建立了相应的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坚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坚决有力地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计划整改任务。近日,生态环境部、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上海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当好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要求,坚持把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作为上海城市发展补短板和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和发展动力,与“五违四必”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公共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紧密结合,全市上下狠抓整改落实,成效明显。根据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6个具体问题,计划于2017年9月完成的36个具体问题已按期全部整改,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项目等10个具体问题整改完成2017年节点目标。2017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3%;主要河流劣V类断面占比18.1%,同比减少15.9个百分点;全市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9%,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好于预期;环境信访投诉同比下降11.5%,市民满意度、获得感持续提升。
在督察整改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协调推进,持续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从定责到考责、再到问责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得到进一步强化。二是坚持保护优先,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严守资源生态环境底线,加快发展转型升级,积极做好绿色发展的基础性制度保障。市级产业结构调整完成1229项,全市钢铁冶炼产能已整合压缩至2000万吨以内,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过剩产能淘汰任务。三是加快补齐短板,有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保护,强化垃圾综合治理,深化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完成中小河道综合整治1756公里,淘汰老旧车1.65万辆,新建绿地1200公顷,实现了“五违”问题集中成片区域基本消除的总体目标。四是强化铁腕执法,持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健全地方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2017年,环保部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477件,罚款47689.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35.0%和90.2%;水务部门立案1498件,罚款4125.5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5.5%和193.4%。五是加快改革创新,深化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推动环保垂直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排污许可证制度,积极推进市场化治污机制,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完成火电、造纸等15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出台实施长三角区域2017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协作重点,深入推进区域环境协同治理。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全面有力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补齐超大城市生态环境短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在环境保护上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加快建设更具韧性、更可持续的生态之城。一是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坚持更高站位、更强决心、更大力度,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跟踪协调、督查检查,加快推进后续整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整改目标任务。二是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到全局和战略位置来抓,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提升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持续完善长效机制。深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本市环保督察体制机制和生态环境保护与重点工作的协调机制,全面落实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四是切实加强社会共治。及时在主要新闻媒体公开我市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探索环境保护的社会治理机制,加快形成全社会共抓大环保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