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设立环保所有助于推动生态环保工作向纵深发展,目前我国一些省份在乡镇一级已设立了环保办。从实际效果看,乡镇环保办工作人员已成为乡镇生态环境工作的宣传员、侦察员和监督员,他们冲锋在生态环保事业的前沿阵地,是推进环境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然而,调查发现,乡镇环保办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偏弱的问题,已成为进一步推动乡镇生态文明建设的瓶颈。
有调查显示,当前乡镇环保办工作人员中,从环境保护专业毕业的人员比例仅为30%左右;从学历情况看,本科学历不足40%,其余多为大专学历。他们的环保业务多是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学来的,环保知识结构不够系统和全面,导致检查企业往往仅停留在表面。以至于乡镇环保办工作人员刚刚检查过的企业,上级环保部门随机抽查时,又会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当前,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持续加大,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随之不断涌现。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就需要采取多种举措,提高乡镇环保办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切实让乡镇环保办这一基层中坚力量发挥好作用。对此,笔者有三方面建议。
一是把好招录关口。要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手段,为乡镇环保办工作人员招录设定红线、底线。学历方面,原则上不能低于大专学历,专业上应主要为环境环保类,可根据当地污染治理实际情况,适当兼顾法律类、化学类、农业类等专业。如果还具备一定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同时上级部门要加强监督审核,严防“人情招录”等不良现象,切实做好乡镇环保办工作人员甄选和录用。
二是完善培训机制。乡镇环保办工作人员即使是环境保护专业毕业,在基层实情、法律法规等方面,也难免出现知识缺陷和工作经验的短板。对此,要不定期开展培训,培训重点学习三方面内容:加强当地环境状况形势教育,让大家看清当前环保工作不容乐观的现状,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及时学习环保新法规,懂得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情形等;经常性学习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以便于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心。
三是健全研讨机制。基层环保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多且相对复杂,那么如何在实践中创新地解决?笔者认为,应健全乡镇环保工作研讨机制,让实践经验丰富的乡镇环保工作人员集体会诊,提出行之有效的针对性建议。对于共性问题,可让乡镇环保办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工作畅谈心得体会,从中梳理汇总出解决办法;对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可谈收获讲不足,总结经验教训,找准弱项,扬长补短,为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如何落实上级的新指示新要求,让大家联系实际,开动脑筋,集思广益,为制订和完善实施方案提出各自建议。通过研讨活动,不仅能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工作效益,而且能够加深彼此感情,营造齐心协力干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