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根据示范项目实际情况,首批示范项目建设期限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同时建立逾期投运项目电价退坡机制,具体价格水平由发改委价格司另行发文明确。
2016年9月,首批20个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启动,总计装机容量134.9万千瓦。根据通知,除了建立电价退坡机制,还要建立建设内容调整机制和项目退出机制。在不影响行业公平公正性的前提下,示范项目业主可对相关示范建设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调整应符合股权结构变更需维持绝对控股方不变、建设场址变更范围位于同一县域范围内、储换热介质和技术参数调整需保证系统性能优化、相关企业协商一致的可调整技术集成商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