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是老百姓的水缸子,生态环境部三令五申要求各地抓好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但仍有部分地区整治工作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5月23日,环境部通报称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应于2018 年3 月底前完成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排查,并制定问题整治方案,但截至5月21日,仍有部分地区尚未制定完成整治方案,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晋中市、河南三门峡市、四川省绵竹市、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尚未完成整治方案制定,给后续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山东省泰安市、日照市、威海市、云南省曲靖市、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江苏省南京市、吉林省白山市、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运城市、陕西省安康市等部分饮用水水源地虽然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但没有明确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
为进一步推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向纵深发展,5月20日,环境部组织启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第一轮督查,273个督查组已赴各地开展督查工作。
5月20至21日,各督查组在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问题整治方案、水源地基础文件、问题整改进展等情况时总结发现,总体上,各地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有序推进相关环境问题整治,但仍有部分地区整治工作存在突出问题。
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各地应公开问题清单,定期发布整治进展情况。目前,湖南省湘西州保靖县公开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但没有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湖南省永州市个别县区未按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此外,在审查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各督查组将开展现场督查工作,对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和群众投诉举报线索进行逐一核实。有关地方政府明确表示,将按照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要求,全面整治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认真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