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年,环保治理框架性建设迈出了重要步子,接下来,把这些成果落实好,将是未来一段时间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
6月5日,世界环境日。今年,我国确定的世界环境日主题是“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境保护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我是行动者”,自然也包括每个主体,包括政府、组织、企业、个人等,都应是环保的积极行动者。
相对来说,当前的环保治理当中,各级政府仍要发挥主导性作用,其环保执行力、行动力事关治理的效率乃至成败。事实上,设立世界环境日的主要初衷,也是提高政府对环境问题的注意力并采取行动。目前看,这方面仍是环境治理当中最大的不确定性因素。
就在近日,生态环境部专项督察发现,重庆石柱县、广西玉林市、江西宜春市3地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突出,并为此集中约谈了3地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无独有偶,在6月1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西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上,相关负责人在介绍督察内容时强调,重点要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这些问题说明,即便在当前的环保治理“最严时代”,形式主义倾向与消极应对之风仍不可低估,各级地方政府的“行动者”角色仍待强化。
十八大以来,我国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向污染宣战的整体局面已经形成。一方面,其表现为一大批污染大户和落后产能被淘汰,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另一方面,则是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如有“最严”之称的新环保法生效,生态环境部前不久也组建。这标志着我国环保治理进入一个新的攻坚阶段。
但“行百里者半九十”,当前,既要及时巩固已经取得的环境治理成果,也要一鼓作气,乘胜扩大治理面,将环境治理推向纵深。从环保督察反馈看,个别地方仍存在着“一阵风”的侥幸心理,整改当中的观望和假装应对的敷衍做法,也还不同程度存在。
这些都反映出,环保法律和环境治理的制度要求在落实过程中有打折扣甚至空转的风险。鉴于此,在环保考核和督察趋严的今天,对种种变相的消极应对也应有更多的警惕和预防。针对那些将环境保护与发展对立起来的论调,还有对产业转型、绿色发展等基础性、长远性工作不够上心,导致地方产业结构升级未能跟上,为环保治本埋下隐患的做法,也要更精准的引导和追责机制。对表面整改、阳奉阴违的应对做法,加大约谈、追责力度也必不可少。
环保攻坚,须向行动要效力。这里的“行动”,不是盲目或过激的。像那种看似雷厉风行的“一刀切”关停做法,实际上就是为了应对督察而临时加码,是蛮干乱为和形式主义的变种,不仅有失公平,也削弱了环境治理的社会认同。前不久生态环境部专门下发相关意见,要求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行为,就是针对性纠偏。
向行动要效力,关键就在于用良法推进善治。如果说,过去几年,环保领域的制度法律优化及机构改革的推进,是环保治理框架性建设迈出了重要步子,那把这些成果落实好、机制运用好,就将是未来一段时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
这首先考验的,便是各级政府的执行力。只有各级政府部门率先真正扮演好了“行动者”角色,才能加速助推全社会环保观念、环保行为的整体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