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金融机构境外环境与社会风险合规管理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旨在通过交流借鉴国际良好实践经验,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环境与社会风险管控能力,指导金融机构建立内部合规问责机制,确保相关环境与社会风险管控政策的有效实施。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经贸、交通、基础设施、金融、文化等各层面实现了广泛合作与互联互通,越来越多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走出去”进行项目投资和建设。
“目前,中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对于如何应对境外投资的环境与社会风险准备尚不充分。这导致一些中国对外投资项目因环境与社会风险问题而夭折,给企业和金融机构带来巨大损失。”亚洲开发银行合规监管委员会主席唐丁丁说。
唐丁丁认为,在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的过程中,中国金融机构应发挥绿色供应链龙头的引领作用,对提供融资的企业和项目的环境及社会风险进行严格把控,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相关政策不断出台,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建立环境与社会风险管控体系,是金融机构绿色化转型的重要方面。
原银监会政策研究室巡视员叶燕斐向记者介绍了我国在推进绿色信贷等方面的改革情况,他表示,建立合规监管机制是银行机制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
叶燕斐认为,在进行境外项目投资时,必须符合当地环保要求,让当地政府、人民、非政府组织和媒体满意。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在境外投资合规管理方面有成熟经验,值得国内金融机构借鉴。
会上,世界银行、欧洲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机构相关负责人分享了先进经验和做法。此外,与会代表还围绕金融机构绿色化转型、绿色金融体系创新发展、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等议题进行了研讨。
本次会议由亚洲开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主办,中国银行业协会、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