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淄博市政府公布《2018年全市民用清洁煤炭推广使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根据方案,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民用清洁煤炭推广25万吨目标任务,推广节能环保炉具1万台。同时,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民用清洁煤炭和节能环保炉具奖补(民用清洁煤炭奖补120元/吨、节能环保炉具奖补150元/台)。
为减少民用散煤使用,进一步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扎实推进生态淄博建设,2018年淄博将在集中供暖及气代煤、电代煤覆盖不到的区域,推广使用民用清洁煤炭(含型煤、优质无烟块和兰炭),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加快推进集中供暖和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能源替换,实现民用散煤减量替代,进一步减少煤炭用量和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