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核安全法》实施年有关要求,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和全员监管能力,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首期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程序制度专项培训班于2018年6月12日~15日在北京举办,来自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各单位近60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核安全观,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核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确立了加快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依据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最新安全标准和国际同行的良好实践,结合自身监管实践及发展需求,建立了一个集中统一、分工合理、资源整合、流程优化、上下协同、科学高效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制修订完成覆盖全领域、全环节的49份程序制度,涵盖组织政策、目标与规划,组织机构和管理责任,监管重点、监管方式和频度等内容,管理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面推广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是推进监管体系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推进核与辐射监管法治化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核安全法》实施年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持续巩固强化核安全监管机构文化建设的内在需求,是传承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成熟经验、打造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铁军的有效载体,是依法治核“从我做起”的重要保障,是接轨国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良好实践的必然选择。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健全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必要性,深刻领会管理制度的科学性专业性,准确把握贯彻落实管理程序制度的有效性严肃性,在后续工作中扎实推动管理体系的贯彻落实,确保监管能力持续提升,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各项重点工作推进取得实效。
按计划,近期将举办4期培训班,做到3个“全覆盖”:培训对象实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重要岗位人员全覆盖;培训内容实现管理体系《总论》和全部49份程序制度全覆盖;培训师资实现程序机关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讲课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