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解决大青山山脉呼和浩特市境内矿山企业勘查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全面停止大青山山脉呼和浩特市境内矿山企业勘查、开发建设活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要求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呼和浩特段)内矿山企业2020年6月底前全部退出,大青山山脉呼和浩特市境内其他矿山企业逐步有序退出。
据悉,呼和浩特市计划于2018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大青山山脉在呼市范围内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019年年底前,上述范围内探矿企业全部退出,采矿企业退出80%,2020年6月底前,工矿企业全面退出。2020年12月底前全面恢复上述范围内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