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态环境部消息,近期,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中,江西抚州市崇仁县针对督察组转办的案件,报送查处情况时弄虚作假,性质恶劣,经江西抚州市纪委监委调查并经市委研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
经查,崇仁县政府于2018年6月7日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关于“崇仁县三山乡长仁砖厂废气直排”的群众举报转办件后,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程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2018年6月8日县环保局对长仁砖厂开展了执法检查,并依法作出“立即停产整改”和“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没有对该砖厂关停到位的情况下,崇仁县政府于6月12日上报材料明确:目前长仁砖厂已关闭停产,这与实际情况不符。经抚州市环保局指出问题后,崇仁县于2018年6月13日再次上报材料明确,已停止生产,县环保局已将这一情况反馈至信访人,信访人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但根据调查,长仁砖厂实际于2018年6月14日至15日才实施停产整改措施,崇仁县政府上报内容仍与实际情况不符。特别是转办件中没有信访举报人相关信息,县环保局无法直接向信访举报人反馈,上报情况明显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
抚州市在通报这一问题时指出,崇仁县向上级报送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材料弄虚作假,与当前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严重不符,并对此事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