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生态环境部消息,近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带队赴邯郸市,对该市下辖武安市露天矿山整治修复工作进行现场督察。督察发现,武安市露天矿山修复标准低,敷衍整改明显。
2016年1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河北督察发现,河北省共有7000余处待治理矿山开采点,河北省明确2015年完成632座矿山环境治理,但实际仅有80余座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督察意见反馈后,河北省督察整改方案提出,要对照矿山环境治理攻坚行动任务表,大力实施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专项行动,停产整治一批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修复绿化一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其中,涉及邯郸市的共有53座需停产整治有证矿山、10座需绿化修复的责任主体灭失矿山。
孔庆贵片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金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是责任主体灭失矿山,位于武安市淑村镇中流泉村。邯郸市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要求2016年底完成绿化修复。2016年12月,项目通过了邯郸市国土资源局的验收。
督察组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两个矿山绿化修复范围为破坏山体,部分陡峭山体仅喷涂带有草籽的泥土,未见长草迹象。在距破坏山体3米处修建了一堵矮墙,矮墙与山体间种有3至4行柏树,树旁设有浇水管,下面有一个约8立方米的储水池。但蓄水池废弃已久,水池的水管已经破损,现场也没有发现抽水设备。此外,矿山场地周围仅有少量抑尘措施,大片土地裸露,扬尘污染严重。
“从现场情况来看,修复工作只针对公路旁可视范围内的破坏山体,没有进行真正的生态修复,标准低,效果差。”督察人员表示。
现场大部分区域没有任何抑尘措施
同时督察组还发现,邯郸市矿山整治存在“以关代治,以停代治”的问题。据资料显示,截至目前,邯郸市整改方案中明确的53座应停产整治的矿山,已经彻底关闭50座(46座已注销采矿许可手续;4座矿权已到期);矿权未到期的3座,处于长期停产状态。督察组抽查的3座应停产整治的矿山均处于停产状态,但未采取扬尘控制措施,也未开展生态修复。
按照河北省督察整改方案的要求,邯郸市督察整改方案明确提出相关县(市、区)要加快包括10座无主矿山生态修复在内的工程施工进度,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督导,确保2016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但邯郸市多个矿山在没有实施扬尘控制措施的情况下就上报整改销号,工作不严不实。武安市虽然将公路两旁可视范围内采矿残留的高陡边坡和直立的白茬山列入了整治方案,但生态修复标准低,效果差,存在敷衍整改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赵英民指出,邯郸及武安市没有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正视问题,举一反三,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杜绝“以关代治,以停代治”等“敷衍整改”现象,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