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2017年11月至12月,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一组对天津市开展了围填海专项督察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7月6日向天津市政府进行反馈。
督察指出,近年来天津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围填海管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严管严控围填海政策法规规划落实不到位,相关规划区划填海规模严重超出渤海资源环境承载力;二是围填海项目审批不规范、监管不到位,违反国家用海批复和海洋功能区划,擅自改变围填海用途和方式;三是未批先填问题突出,政府主导大规模违法填海造地;四是近岸海域陆源污染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