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不力,近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表省政府对12个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公开约谈。
约谈会上,河北省环保厅对顺平县等12个县(市、区)大气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中,顺平县、魏县、曲周县、宁晋县、高邑县未完成2017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且全省排名处于后5位。保定市徐水区、满城区、高碑店市2018年3月~5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同比不降反升累计3次,连续3个月在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排名处于后10位。涞水县、安国市2018年3月~4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连续两个月在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排名处于后10位,青龙满族自治县、滦平县2018年3月~4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月均浓度值连续两个月在非传输通道城市所辖县(市、区)排名处于后3位。
约谈要求,12个县(市、区)要对各类大气环境问题和污染源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全域覆盖、不留死角。要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采取“点穴式”“解剖式”“机动式”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暗查暗访、交叉执法、巡回执法、随机抽查,加大夜间执法检查力度并形成制度。同时,严厉打击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逃避监管、恶意排污、屡查屡犯的实行按日计罚,对典型案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