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季是我国主要海洋经济鱼类的繁殖期和生长期,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违反海洋伏季休渔期制度、损害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渔政执法监管十大典型案件。这是继2017年12月发布“亮剑2017”渔政专项执法行动10起典型案例后,农业农村部第二次集中通报渔政执法监管典型案件。
据了解,此次发布案件包括“辽某渔35127”等8艘渔船非法捕捞案,辽宁省水产品运输车违法收购非法渔获物案,冼某等4人使用禁用网具非法捕捞案,“闽某渔运01539”违法收购、运输非法渔获物案,两艘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案等。这10起案件严重违反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和涉渔法律法规,性质恶劣。对这些案件予以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沿海渔业渔政部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态度和决心。
农业农村部强调,在海洋伏季休渔中后期,沿海各级渔业渔政部门要继续落实最严格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强化最严格的执法措施,加快已查获案件的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