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zzty-02
主要问题: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马家河街道应家围子原鹏达搅拌站和银力搅拌站,堆存数量约400吨建筑垃圾,该堆场距湘江马家河段约20米,地理位置低于马家河的最高水位线,雨季湘江水位上涨,堆场内固体废物存在冲入河流的风险。
清理情况:截至5月11日,现场整改工作全部完成。现场清理建筑垃圾400余吨。其中,余坪、道路的混凝土全部破除并清运,砖砌残留附属物及周边建筑垃圾全部清运,池塘内的淤积物全部清空现底。同时,除池塘外,所有区域覆土绿化,在区农村工作局的指导下由专业人员覆盖固土网并撒播草籽进行绿化。
溯源情况:经现场调查走访,因2017年该企业所在位置列入绿心区域,要求企业整体搬迁退出绿心区并进行复绿,企业搬迁后进行复绿,因原企业已将部分地块进行了硬化,复绿必须将已硬化的地块进行破除,工程进度较慢,没有将破除的水泥地块进行清运。
处罚情况:未进行处罚。
问责情况:2018年5月16日,经株洲市天元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区监察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决定给予马家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袁玉峰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马家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言方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马家河街道党工委书记王建国诫勉谈话;给予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区河长办常务副主任贺文祥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区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河长办副主任涂军民诫勉谈话;给予马家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周理平诫勉谈话;给予区水利局工作人员张原、朱加林、吴向东批评教育;给予区建管办副主任冯军湘诫勉谈话;给予区建管办主任彭曦辉批评教育。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天元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于2018年7月8日进行信息公开。
2.编号:1-新21
3.编号:104-新87(和编号:1-新21属同一个问题)
主要问题:上海金山区沪杭公路南侧,随意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无任何防护措施,最近处距离海岸线10米。
清理情况:金山区绿化市容局于5月14日开始整改,整改措施一:对现存的混合建筑垃圾以及分拣粉碎后石块采取纱网覆盖,对每日进来的建筑垃圾,当天完成分拣和覆盖,在分拣时使用抑尘雾炮车进行喷洒,在粉碎作业时开启喷淋装置,防止扬尘,每天对道路进行冲洗三次,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冲洗。该整改措施于5月17日完成整改。整改措施二:对现存的混合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共分拣出纯建筑垃圾53400吨,在现场有序堆放,并加盖防尘网纱;共分拣出生活垃圾294吨,送上海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置。整改工作于6月25日全部完成。
溯源情况:该点位是上海市住建委备案认可的金山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分拣点,由金山区绿化市容局主管,并委托第三方运管。经金山区城管部门调查,该点位内的混合建筑垃圾全部由区绿化市容局认定的金欣环卫公司和山阳镇市容所进行运输,无不规范运输企业参与。同时该作业点位的主要功能是将建筑垃圾中混入的生活垃圾进行分拣。
处罚情况:金山区环保局依法立案调查,对上海骈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处罚10万(作业场所未采取防扬尘等措施)。
问责情况:未问责。该点位是经上海市住建委备案认可的金山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临时分拣点;该点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了清理、溯源,且违法行为得到了及时依法查处。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4.编号:210
主要问题: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城镇航运公司码头(G104东侧新汴河左岸),露天堆放约1000吨建筑垃圾。
清理情况:该点位堆存的固体废物为建筑拆迁废料。目前,泗城镇完成该点位建筑废料的清理、平整、覆土和绿化工作。建筑废料清运至大路口乡大季村作铺垫地基使用。
溯源情况:经核实,该建筑废料是泗城镇高尤社区居民金恒猛收集堆放到此处,未采取“三防”措施。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泗县环保局依法立案调查,对泗城镇高尤社区居民金恒猛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问责情况:泗县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给予泗城镇党委书记尉成辉,泗城镇镇长周鑫二人警示谈话。给予县水利局水政股,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张怀国,宿州市新汴河工程管理局泗县分局负责人陈浩,县环保局泗城环保所所长陶大力三人党内警告;给予县环保局局长易军记过;给予县水利局局长马彪,泗城镇分管环保副镇长刘安喜二人警告;给予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张鹏程,泗城镇高尤社区主任梁西刚二人批评教育。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于2018年5月31日在泗县人民政府信息网进行信息公开。
5.编号:142-新5
主要问题: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洗马河金九村308省道,有长约40米、宽约10米、深约20米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场,堆存垃圾约1万吨。
清理情况:该点位堆存的固废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共清理生活垃圾3车9立方米和建筑垃圾420车11588立方米。生活垃圾清至凯里市二小旁垃圾收集点,最终进入凯里盛运环保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发电;建筑垃圾清运至贵州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用于“坤林观江苑”地下室剪刀墙外侧作回填材料使用。修建了挡土墙和安全防护墙,另修建了150米的4条排水沟(两纵两横),边坡修整1960米,草皮铺设1988平方米,植树140株,于2018年5月24日完成整改,且于7月3日再次进行现场核实。
溯源情况:经核实,该点位于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凯里二龙至台江台盘工业园区公路的工程项目,该项目于2013年2月20日得到黔东南州环保局《关于对凯里二龙至台江台盘工业园区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黔东南州环评复〔2013〕5号)。项目于2015年4月正式动工建设,2017年7月基本完工,施工企业为贵州省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金九村308省道旁填方桩号为K4+340-K4+380,填方量5700立方米,属半挖半填路段,施工单位中标内容未有边坡绿化。再加上该点临近公路路段,被附近居民人为偷倒建筑装修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所致。
处罚情况:因该堆点固废临近公路路段,多次被附近居民人为偷倒建筑装修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未能找到违法主体,未处罚。
问责情况: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由凯里市监察委组织,凯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建勇同志对洗马河街道办事处主任肖方清、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苏海平、市发改局局长林范云、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蒋辉、市水务局局长杨政钦、市环保局局长王应忠、市国土规划局局长李福海、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吴国智、市住建局副局长吴明源等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问责,进行集中提醒谈话。
信息公开:该堆点固废整改完成情况,已于2018年5月24日公布于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环保专题环境监管版面中,并于2018年7月13日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环保专题环境监管版面中和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6.编号:GZ10-BJ
主要问题: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六桥街道办事处草海周边,约20万吨建筑垃圾露天堆存。
清理情况:该点位堆存的固废为贵州永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分公司对草海周边征拆房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产生。目前,约16万吨建筑垃圾由威宁县六桥街道办事处督促贵州永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分公司转运至五里岗街道创博新型建材厂综合利用,另外约4万吨转运至小屯作为威宁县环城路扩建的路基铺垫。后期草海周边房屋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实行立产立清。
溯源情况:经核实,该处建筑垃圾来源为贵州永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分公司对草海周边房屋拆迁产生。
处罚情况:威宁县环保和科技局依法立案调查,对贵州永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威宁分公司处罚1万元。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
问责情况:威宁县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中共威宁自治县纪委检查委员会对威宁县六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锦林进行诫勉谈话,对威宁县城市建设指挥部房屋土地征收组组长刘发银进行诫勉谈话。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于5月25日、6月1日、6月7日、6月15日、6月21日、7月2日、7月4日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信息公开,同时2018年5月16日、5月17日、6月29日、7月15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7.编号:74-新23
主要问题: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刘湾村黑龙江路马家河下游西北侧河岸边倾倒有约6万吨建筑垃圾,倾倒点距离水体最近处约5米。
清理情况:一是迅速清理建筑垃圾。第一时间组织钩机、土方车等机械,清除外运建筑垃圾、渣土5000余方。随后阻断黑龙江路至倒土区域的过河道路,杜绝再发生新的渣土或建筑垃圾倾倒行为。二是进行边坡治理设计。委托湖北华宇高科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边坡治理设计,包括离河道挡墙20米设计坡脚,坡脚采用加筋挡墙,坡脚以上部分放缓坡,保证边坡、场地的稳定。三是平整马道。积极组织专业机械施工队伍平整马道4000余平方米,同时对6000平方米最顶部平台、沿河道14000平方米平地进行了平整。四是实施绿化。沿河道和马道植树1200余棵,在边坡覆土种草5000多平方米,在问题点位旁的陡坡上完成锚杆挂网、客土喷播近5000平方米,并在边坡及喷播处覆盖无纺布。五是加强管护。拆除河道漫水桥,对河道进行清理,并对河道两侧挡墙进行砌筑封堵,同时在问题点位旁的陡坡坡顶处砌筑围墙200米,防止企业等倾倒垃圾。
溯源情况:经调查,问题点位位于茅箭区东城开发区刘湾村一组,面积约30亩。该地块于2010年被规划作为东风商用车重卡新工厂项目配套生活区,并于当年10月对原居住的28户村民进行了整体搬迁。由于此地块地势较低且临近河道,为确保安全,2011年初东风商用车重卡新工厂项目从正在开展的山地整理工地运出渣土对该地块进行回填处理,部分地面加高了7~9米。2011年9月,新工厂项目建成投产,但配套生活区建设一直未动工建设,导致地块闲置至今。因地块闲置时间长达7年,造成无人管理,期间发生了私人偷运建筑垃圾在此处倾倒问题。
处罚情况:年代久远,无法找到责任人,未进行处罚。
问责情况:茅箭区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茅箭区纪委对东城经济开发区4任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责令东城经济开发区建设与环境保护部2任部长、1任副部长作出书面检查(其中前任部长因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免于追责问责);对刘湾村2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十堰日报》2018年7月13日7版进行信息公开。
8.编号:80-新9
主要问题: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白沙路与沿江大道交汇处(长江北岸宜昌市沿江大道中建宜昌之星段),随意堆放有建筑垃圾约15万吨,总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距长江150~500米,存在环境风险;
清理情况: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对建筑垃圾和建筑余土进行分类清理,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至宜昌市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填埋处置,大部分建筑余土回填利用,剩余部分已覆盖,等待回填利用。
溯源情况:该点位建筑垃圾由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建宜昌之星项目工地施工产生。
处罚情况:宜昌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法立案调查,已由市住建委进行行政处罚,罚款6.4万元。
问责情况:宜昌市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宜昌市住建委对宜昌市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员张克作出诫勉谈话的问责决定。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于7月1日在宜昌市政府网站上公示,7月14日在《三峡日报》进行了公示。
9.编号:80-新10
主要问题: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白沙路与沿江大道交汇处(长江北岸宜昌市沿江大道中建宜昌之星段对面江边市政工地),有建筑余泥和建筑垃圾共约1.5万吨,混合随意堆放,紧邻长江,存在环境风险。
清理情况: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建筑垃圾和建筑余土进行分类清理,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至宜昌市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填埋处置,大部分建筑余土回填利用,剩余部分已覆盖,等待回填利用。
溯源情况:经核实,该点位建筑垃圾由中建三局宜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建宜昌之星项目工地施工产生。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宜昌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法立案调查,已由市住建委进行行政处罚,罚款6.4万元。
问责情况:宜昌市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宜昌市住建委对宜昌市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牵头负责人陈荣作出批评教育的问责决定,对副站长毛兰美作出通报批评的问责决定,对现场监督员张坤作出诫勉谈话的问责决定。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于7月1日在宜昌市政府网站上公示,7月14日在《三峡日报》进行了公示。
10.编号:80-新11
主要问题: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二期东侧),有建筑余泥约1.5万吨,废油漆桶约50个(容积20L)混合随意堆放,紧邻长江,存在环境风险。
清理情况:废油漆桶已规范转移宜昌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处置,建筑余泥大部分已回填利用,剩余部分进行已平整覆盖防尘,等待回填利用。
溯源情况:该点位的建筑余泥、废油漆桶由龙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临江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地建筑施工产生。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宜昌市住建委处罚6.4万元,伍家岗区环保局处罚2万元。
问责情况:宜昌市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宜昌市住建委对宜昌市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牵头负责人陈荣作出批评教育的问责决定,对副站长毛兰美作出通报批评的问责决定,对现场监督员张坤作出诫勉谈话的问责决定。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于7月1日在宜昌市政府网站上公示,7月14日在《三峡日报》进行公示。
11.编号:82-新4
主要问题: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G207与北三环交叉口处堆放有大量建筑垃圾,混合堆存有少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垃圾堆放面积约2000平方米,已占用一半G207路面。该垃圾堆放点对周边土壤及水体存在潜在环境污染风险。
清理情况:该点位堆存的固废90%以上为建筑垃圾、其余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目前,东宝区完成该点位固废的清理工作,共清运1500吨,全部转运至东宝区杨家桥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溯源情况:经核实,建筑垃圾为周边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临时倾倒,已查实荆门市豫兴建材有限公司东宝分公司堆弃部分。生活垃圾一部分是园区项目拆迁房屋中未清理的生活垃圾,另一部分是附近居民倾倒的日常生活垃圾。
处罚情况:东宝区环保局依法立案调查,责令荆门市豫兴建材有限公司东宝分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2万元。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
问责情况:东宝区依法启动问责程序,东宝区纪委下发通报,对东宝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进行通报批评,对东宝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覃丹,总工程师陈亚光,东宝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城管)局局长张斌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3人做出书面检查。
信息公开:两个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在《荆门日报》2018年7月10日七版进行信息公开。
12.编号:JX-NC-GX-0002
主要问题: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镇尤口村下范组紧邻赣江南支河床上,堆放约300吨砂石淤泥混合废物且伴有红褐色液体流出,现场已有部分固体废物流入江中。
清理情况:昌东镇组织人力开始淤泥清运,并将固废转运至航空北大道天珑项目填方工地内;市环境监测站对固废混合物及流出液体采样,监测结果排除该固废是危险废物,5月22日已全部清运完成。
溯源情况:该堆废物是南昌市青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5月6日上午、7日、8日及10日晚,私自将100余车工地建筑垃圾、清表土淤泥倾倒在赣江南支旁。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高新区城管部门已对淤泥倾倒单位南昌市青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已执法到位。市环境监察支队也已立案,行政处罚8万元,正在按程序办理。
问责情况:高新开发区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对管委会城环局副局长蒋锐尖、环境景观处处长俞琨、社发局副局长李顺华、区采砂办主任熊仕权、区执法大队大队长黄华、高新环保分局办公室主任刘瑞峰、昌东镇纪委书记李剑峰、昌东镇环保办主任郑彭辉、艾溪湖管理处主任科员陈鸿云进行提醒谈话。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7月2日在市政府网站“中国南昌”和“南昌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栏中进行了信息公开。
13.编号23-新1
主要问题: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王家墩村距海边约30米处堆存大量建筑垃圾,总量约10万吨。
清理情况:该点位堆存的是建筑渣土和清运的一般泥土,新城管委会于2018年4月和5月分别委托浙江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对建筑垃圾(建筑渣土)开展了评估和检测,认定建筑渣土与舟山一般滨海盐碱地性质接近,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指标符合《浙江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相关标准;附近水体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Ⅰ类标准。同时,新城管委会对建筑渣土进行了清理平整,并完成覆绿工作,共种植耐盐碱乡土植物木麻黄、厚叶石斑木、海滨木槿等容器苗2.5万株,移种铁树、紫薇等花木2万株。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原堆场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
溯源情况:据调查,2008年10月21日,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舟山市新城管理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为解决新城建筑垃圾处置问题,决定选取长峙社区王家墩村已征用的地块作为新城临时性的建筑垃圾(建筑渣土)消纳场,消纳后该地块申报绿化基地项目,主要消纳2009年至2012年上半年新城开发建设中从各住宅楼盘、办公写字楼等工地的地下停车位、人防设施、基坑开挖产生的建筑渣土,未接收除建筑渣土以外的其他垃圾。
处罚情况:无
问责情况:临城街道于2018年6月20日对长峙社区书记郑立军和王家墩村主任王曾波进行了诫勉谈话,并提出如下要求:一是长峙社区、王家墩村两委必须讲政治和责任担当,抓好辖区生态环保监管巡查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隐患;二是及时全面整改,落实土地覆绿工作;三是召开街道社区书记主任会议,通报督办案件处理意见,认真剖析,吸取教训,做出深刻认识和自我检讨;四是加大环保监管力度,临城街道将跟踪约谈情况的落实,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情况已经在《舟山日报》2018年6月30日第4版进行信息公开。
14.编号:3-新25
主要问题: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镇寺湾里原东南不锈钢制造公司南侧300米,距离寺湾里河10米处堆存大量建筑垃圾。堆存点原为低洼水塘,长约60米,宽约50米,高约3米,主要为渣土、水泥砖头碎块、废铁丝等。
清理情况:该点位堆存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渣土。目前,新吴区鸿山街道已完成该点位垃圾清理、场地平整和复绿工作,共清运固废(含土方)约6500吨,现暂存于在建中的新吴区锡宅路50万立方米建筑垃圾消纳场附近临时存放点,做好相关围挡、遮盖等防护措施,待近期建筑垃圾消纳场建成后,统一规范处置。
溯源情况:经核实,垃圾来源为无锡市昱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收集的朔明科技工地、海力士工地和锡达路第三公墓对面新建厂房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昱通公司安排车辆运输,擅自倾倒所致。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情况,新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立案调查,对无锡市昱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5万元,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
问责情况:新吴区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新吴区监察委员会对鸿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方军进行提醒谈话,中共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对鸿山街道城管办主任邹明进行提醒谈话,对鸿山街道大坊桥村(居)党总支部书记邵亮进行组织处理,调离岗位。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无锡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信息公开。
15.编号:6-新6
主要问题: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城北乡原扬州市运顺新型建筑材料厂拆除区域内,堆存约5000吨建筑垃圾及粉煤灰碎渣,混合有生活垃圾。堆存点面积约18000平方米,距运河约400米。
清理情况:该点位2017年被江苏省列为“263”专项行动整治关停对象,该区2018年2月对厂房、生产线进行了拆除并陆续清理。5月13日第六督查组现场督查后,邗江区竹西街道立即安排将粉煤灰运至扬州绿杨水泥有限公司粉碎再利用,将建筑垃圾作为道路施工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送至扬州市泰达垃圾处理厂进行焚烧处理,并制定生态治理方案,在5月底前完成生态修复工作。目前现场均已清理修复完成。
溯源情况:经核实,该地粉煤灰、建筑垃圾为原扬州市运顺新型建筑材料厂厂房拆除遗留自有垃圾。生活垃圾为拆迁工人留下的饭盒等垃圾。
处罚情况:针对上述问题,该点位2017年5月18日已经被扬州市邗江区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取缔。
问责情况:邗江区竹西街道对瓦窑村村委会班子5名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扬州市生态环境网》按要求每周四公示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完成后最后一次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
16.编号61-新3
主要问题:江西省鹰潭市信江新区麒麟大道东侧,堆放约500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现场检查时有车辆继续倾倒。
清理情况:目前,信江新区管委会完成了该点位固废的清理工作,共清理500余吨,均送至信江新区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
溯源情况:经核实,该处是信江新区早期确定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主要存放的是周边村庄房屋拆迁及小区建设遗留的建筑垃圾(体量500吨左右)。
处罚情况:暂无。
问责情况:信江新区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对区城管分局局长余军、城管分局副局长汪卫保、区建设房管局副局长艾晓辉、夏埠乡祝家社区党支部书记祝秋元、夏埠乡祝家社区祝家居民小组长祝来元进行了组织约谈。
17.编号:71-新增-JX-YC-FC-006
主要问题:江西省丰城市尚庄大桥公园东侧30米处,堆有建筑垃圾约1万吨,废弃的抗磨压油桶27个。
清理情况:丰城市完成该点位建筑垃圾的清理、转运工作,全部运至城管局指定的废弃物料容纳场;27个废矿物油桶已交给东江环保公司进行了处置。
溯源情况:经核实,建筑垃圾是沿岸居民间歇性倾倒积累造成的,废矿物油桶是采砂场生产设备所用的润滑油桶。
处罚情况:由于建筑垃圾是沿岸居民晚上偷倒,无法找到违法行为人,没有进行处罚。
问责情况:丰城市纪委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对河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罗小华、河道堤防管理局局长胡晓峰进行谈话提醒,河洲街道纪委对河洲街道桥南社区书记张辉华、主任游国国进行约谈。
信息公开:该点位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在丰城政务网2018年6月9日二版进行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