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清废行动2018”第五批部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就整改情况的基本情况、特点、要求及处罚问责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第五批部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基本情况?
答:生态环境部公布了 “清废行动2018” 第五批21个部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主要涉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一般工业固废等混合固体废物随意倾倒堆存的问题。其中,湖北省8个、江苏省5个、江西省3个、上海市3个、湖南省1个、重庆市1个。经现场核实,这些问题已经按照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要求完成了整改。
问:混合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堆存挂牌督办问题有什么特点?
答:从本质上看,混合类问题涉及的固体废物都可归入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类别。但是,通过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能发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部分问题点位涉及“散乱污”企业随意堆存原材料、废弃物。江苏省兴化市兴东镇存在三个塑料颗粒加工作坊,生产废水直排白涂河,部分废料、清洗污泥进入白涂河。其中,在沈沟村袁荣桂(罗荣桂)废品站,现场发现废机油桶300公斤左右、废塑料50吨左右、废电子元件5吨左右、塑料粉碎机1套、清洗池1个,废水直接排入白涂河。在沈沟村赵庆奎塑料颗粒加工点,现场发现两套塑料颗粒加工生产线、有废塑料20吨左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及清洗污泥倒入白涂河约90立方米左右。联发村蒋满海造粒厂现场堆存大量废塑料包装物和生活垃圾,堆存到白涂河边上,无任何防护措施,估计堆积物40吨左右。
二是部分问题属于“散乱污”企业拆除后现场清理不彻底,遗留混合固体废物。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洪门镇南城县生产路10号,露天堆存大量塑料颗粒废弃物、建筑垃圾和渣土等,此处原为几家塑料粒子加工厂,后被拆除,但原料未及时清理。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原城东垃圾填埋场附近原为废旧塑料加工集散地,共有32个废旧塑料加工点。2018年,京口区政府对加工点建筑物进行了拆除,但现场清理不彻底,遗留部分建筑垃圾、原经营户生活垃圾和生产原料等。
三是部分问题属于附近居民生活垃圾、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混合堆存。江西省丰城市剑南街办华光社区,剑邑大桥南侧,堆存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经核实,主要是剑邑大桥施工留下的建筑垃圾及周边城区偷倒的生活、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等。
问:对混合类固体废物的处置有何要求?
答:混合类固体废物的处置应该遵循“分类处置、规范处置”的原则。将倾倒、堆存的混合废物分门别类,根据各自属性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需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贮存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应依据其具体种类,以无害化和资源化为原则,按规范要求进行运输、贮存和有效利用处置;生活垃圾需按规范要求转移至指定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堆肥厂等进行妥善处置、利用;建筑垃圾则需按规范要求转运至特定垃圾消纳场贮存或施工工地作地基、回填用。
问:这一批挂牌督办问题的处罚情况如何?
答:“清废行动”开始后,地方环保部门、城管部门对所涉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立案查处,对11个问题进行了处罚,并采取了移送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措施。共处罚14个企业或个人,累计罚款额达90万余元,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2人。
问:各地对混合类固体废物问题问责情况如何?
答:各地对存在的问题均依法依纪启动问责程序。21个问题中,共有49人被实施问责。其中地方政府工作人员33人,环保部门2人,城管部门8人,水务部门2人,建设部门2人,其他部门2人。通过严肃问责,有效压实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充分营造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氛围。
问:通过发现的问题和各地问责的情况看,地方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
答:通过对发现的问题和各地问责的情况进行梳理,我们发现地方在日常监管方面,确实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亟待解决:
一方面是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未严格履行到位。各地对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启动问责程序,经认真调查,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还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导致被问责的49人中,有超2/3的人员为政府工作人员。
另一方面是各部门协调联动能力有待提高。混合固体废物不同于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来源那么单一,可能既有建筑工地非法堆存的,也有工业企业非法倾倒的。在各地问责的人员中,城管、水务、环保、建设等部门均有人被问责。在同一个问题上,既有党委、政府的工作人员,也有城市综合执法、环卫、水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被问责,进一步说明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需要各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
问:针对地方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需如何解决?
答:地方存在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还需地方党委、政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采取更有效的措施,解决辖区内的环境问题。执法方面要采取日常执法、交叉执法、巡回执法、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不放松。对待环境问题,要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同时,要进一步开通信访举报渠道,营造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