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近日召开第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若干意见》。省委书记、省长王建军讲话。
全会强调,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扎扎实实抓好生态保护的重大要求,履行好青海责任。立足于生态保护优先,紧扣生态大省实际,坚决扛起生态保护的责任,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牢固树立不抓生态就是失职,抓不好生态就是不称职的理念,一切工作都要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要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绿水青山与民生福祉的关系、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的关系、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的关系、突出重点和整体推进的关系、以人为本和尊重自然的关系、制度建设和行动自觉的关系、立足当下和着眼长远的关系。认真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并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安排部署一体把握,一并落实。
全会强调,要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高品质生活。区域协调要打造宜居宜业“大西宁”、城乡统筹和农业现代化“新海东”、开放“柴达木”、特色“环湖圈”、绿色“江河源”。产业布局要选择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向而行的产业,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特色新兴产业,全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